基础部办公室安全制度

作者:时间:2011-02-28点击数:

基础部办公室安全制度
一、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、存折、债券等有价证券,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。
二、办公室使用的公章、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,以防失窃。对确需存放档案资料、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,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,并由专人管理。
三、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,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。
四、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要随时锁好自己的抽屉,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,必须关好门窗,关闭电灯、电源、整理桌椅。办公室内人员的钥匙不得外借非本室人员使用,否则后果自负。
五、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,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。
六、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要注意安全,不得随意扔烟蒂和火柴梗。
七、原则上办公室所配办公用计算机学生不得使用,若必须使用,必须有教师在场,否则发生安全及失密事件由个人负责。
八、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。室内发现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,明确责任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,情节严重者,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。
院保卫处值班电话 33152110
基础部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0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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